晋中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验结果标有“晋HR”互认共享-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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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19 09:07:55
来源:山西晚报

晋中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验结果标有“晋HR”互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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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晋中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检验结果标有“晋HR”互认共享

  前不久,和顺县居民王女士带着母亲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做气管镜检查时,医生结合患者的病情,并采用患者刚刚在和顺县人民医院做过的标注着“晋HR”互认标识的肺部CT片和血常规、心电图等检验报告,当天便做完检查返回了家乡医院开展后续治疗。

  晋中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共有70项医学检验和176项医学检查结果可以互认,互认医疗机构名单中所列医疗机构应在可互认的检验项目前标注“晋HR”。在不影响疾病诊疗前提下,患者持有各医疗机构出具的标有“晋HR”标识的检验结果,均可在晋中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互认共享,有效地避免了患者在转诊、复诊过程中重复检查,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如果检验结果不能互认,我母亲做气管镜检查前,还得把在另一家医院刚刚做过的辅助检查重新做一遍,费钱不说,关键是很费时间。”王女士说,“检验结果可以互认,省去了我们很多麻烦。”

  和顺县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焦耀锋从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角度说:“通过检验结果互认,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的联系更紧密了,能够更好地服务患者。”

  为推动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晋中市卫健委将医疗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山西省人民医院左权分院院长师东武介绍,为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医院通过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更换检测甲功、肿瘤、微生物等项目的医疗设备,以及持续性开展检验人员培训等措施,达到了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标准,可以开展的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有61项。目前,市域内36所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验项目可以在全省互认。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晋中市卫健委在“晋中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了市、县卫健委“检验结果互认”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记者 张杨)

  延伸阅读

  对检验结果“不能认”的6种情况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检验结果“不能认”的6种情况:

  1.因病情变化,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确实需要重复检验的互认项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加强医患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再次检查的原因、必要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纠错】 【责任编辑:王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