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山西省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发布,要求各级林长严格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林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春季历来是山西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随着农事生产、清明祭祀、旅游踏青等活动开展,加之全省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大风天气增多等各类隐患交织叠加,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全面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省、市、县、乡、村、护林员”六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方面,各级林长要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推进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落地见效,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及森林草原火案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处理好旅游和防火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及时发布林区禁火令,高效防范风险。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方面,总林长令要求,要狠抓林长制考核问题整改,加快推进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配备配齐防扑火装备,注重加强高科技技术运用,实现人防、物防、技防高效联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县要率先编制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规划,统筹推进预警监测、队伍装备、林区路网、阻隔系统、应急通信、以水灭火设施等基础能力建设,系统提升综合防控水平。
此外,总林长令要求,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按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强化针对性演练,动态优化部署,有效应对极端情况;在高火险期要及时组织队伍靠前驻防,扎实做好装备检修和物资储备,开展携装巡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省际之间、市县之间要持续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预警监测和会商研判,多措并举,同向发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林草火灾和人员伤亡两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