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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市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据了解,无论是选聘名额还是报考人员都是我市开展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以来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一次。最近,记者就考生和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委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人。
记者:您好!请您谈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现实意义?
中共长治市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对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对于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为此,省委于4月9日专门召开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杜善学书记、张保代市长专门听取了汇报并作了重要批示,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新民任组长,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机要保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并研究制订了实施方案。
记者:今年我市选聘多少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目前报名情况怎样?
负责人:今年全省选聘1万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按照省委的部署,我市今年选聘1200名,其中:城区30名、郊区35名、长治县85名、潞城市60名、屯留县100名、长子县145名、壶关县125名、平顺县120名、黎城县60名、襄垣县110名、武乡县130名、沁县90名、沁源县109名、高新区1名。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方、宣传发动充分,所以广大高校毕业生能够正确认识、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在现场报名的往届毕业生和省外高校毕业生有11551人,在省内高校报名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有5669人,共计16720人。
记者:选聘工作有什么具体程序和具体规定?
负责人:市委选聘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省委统一规定的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确定人选、培训、分配等程序组织实施。选聘工作从4月15日正式开始,8月中旬全部完成,9月份到岗工作。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基础理论知识、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理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级管理中应知应会的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聘名额与应试人员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心理素质、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40%和6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乡镇(街道),根据选聘人员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基层的实际进行合理分配。
记者:受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什么具体规定?
负责人: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社区)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受聘人员任职前,由乡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它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记者:受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如何进行管理和服务?
负责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如发现擅自借调和安排其他工作,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选择其他方式就业、创业。
为帮助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农村工作岗位,任职前将组织他们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强化对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掌握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同时,乡镇党委、政府将负责安排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记者:受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能享受哪些待遇?
负责人: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待遇:一是受聘人员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免费人事代理。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受聘人员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地;二是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按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参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福利等待遇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08〕31号)文件执行,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受聘人员按规定参加所在县(市、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列入所在县(市、区)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具体参保手续由其管理部门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四是受聘人员到村(社区)任职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社区)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自主择业;五是受聘人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的,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10分。要把受聘人员作为招录县、乡两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来源。
记者:选聘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最为社会关注,请问这次选聘工作在公开、透明和监督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负责人:为增强选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落实社会对选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次选聘工作我们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密组织,保证选聘工作风清气正,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4月15日我们已经在《长治日报》、长治电视台发布了《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通过媒体把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程序、步骤完整地呈现在全社会面前,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为保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平公正,本次选聘工作我们没有指定任何教材,举办或委托举办相关辅导班。此外,在组织笔试、面试方面,我们严格按照考录程序进行,层层建立了选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选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玩忽职守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为真正将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所有考生按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将在《长治日报》、长治电视台和长治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受聘人员名单需报请省委组织部批准。
记者:笔试时间、地点是否已经确定?
负责人:经市选聘工作领导组研究,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笔试时间确定为5月25日上午进行,考试地点全部集中在长治市城区,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