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城镇建设呈现4个特点

  新华网山西频道2月19日电(记者鄯宝红)山西省近年来在加快小城镇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有4个特点:

  一、小城镇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山西省制定了《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的意见》,结束了小城镇建设无法可依的历史。全省实施了“321”试点计划,即阳泉、晋城、晋中3个示范区、大运公路和太旧路2条示范带和100个小城镇建设试点。

  二、小城镇建设标准高、投资力度大。山西省提出“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的原则,保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着重抓了100个小城镇建设的试点工作。同时,加强了规划力度,全省437个建制镇中,已完成规划调整、修编工作的占到一半以上。各地普遍加大小城镇建设的投资规模,建设速度明显加快。

  三、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初具规模。在小城镇建设中,各地特别重视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发展了一批村镇汽车站、供水站、学校、文化站、体育场馆、卫生院和敬老院等设施。

  四、小城镇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向小城镇聚集。据统计,近年全省城镇新增从业人员中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占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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