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为外商投资撑起保护伞
新华网山西频道2月23日电 日前,山西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实施意见》,新的政策开始落实。
利用外资是促进山西省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省在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但由于软环境差而挫伤外商积极性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把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实现我省调产战略的当务之急,抓紧抓好。
《实施意见》在创新政策环境上加大了力度。对国家和省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享受国企改革优惠政策;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资企业不再交纳场地使用费;放宽外商投资领域和外商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商采用BOT、兼并收购、产权置换、托管、租赁等方式参与我省国企的资产重组与技术改造。另外,对外资企业境内融资、上市、减免税等方面也制定了优惠政策。
在改善服务环境上,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要求各级政府形成“咨询中心、审批中心、年检中心、收费中心、投诉中心”一条龙办公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对国家鼓励投资的重点企业,著名跨国公司和台港澳知名企业投资的企业、先进技术和产品出口型企业由省政府挂牌,实行封闭管理。坚决制止对外资企业一切形式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全面清理现行各项收费,不合理的坚决取缔。
在优化社会环境方面,省政府要求各涉外管理部门建立公示制度,推行政务公开。由省外经贸厅在网上设立并开通“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指南”网站,以方便查询。成立“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地点设在省外经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