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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80%的农户拥有蹦蹦车(农用三轮车),绝大多数属农业生产和生活用车,全市共计30万辆,缴纳养路费的不足3万辆。
每辆农用蹦蹦车年缴费2000元左右,而许多农户的户均农业性收入不足2000元。
为躲避有关部门的“围、截、堵、撵”,农民干农活只能天不亮出发,天黑再回家。

  正值一年春耕忙。

  近一个月来,笔者深入临猗、万荣、永济、平陆等地进行调查采访后发现,蹦蹦车(农用三轮车)收费问题成了当前农民最大的心病。杂七杂八的收费,收费人员的横蛮,使蹦蹦车寸步难行,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干农活全靠蹦蹦车

 

“所长发话,不缴都可以!”

  3月下旬的一天上午,临猗县北景乡交通征稽所门口。

  农民老裴(化名)愁眉苦脸地在门外来回走动着,不时探头探脑地朝里张望一下。他是来要几天前被扣的蹦蹦车的。两天前,老裴开着蹦蹦车从地里拉果枝回来,半路上碰到五六个收费人员,强行把车开到了交通征稽所。

  昨日他跑了整整一天,东挪西凑了300块钱送过来,征稽所的人说至少得500块。这下可难坏了老裴。他一边抹泪,一边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处罚单”,上面写着“补缴养路费1710元,缴滞纳金190元”。

  “我买蹦蹦车,只是到地里做农活,又不跑生意,咋能要这么多钱呢?再说,现在农活开了,正是用钱的时候,到哪里找这么多钱呀!”

  为弄清收费情况,笔者以老裴家人的身份陪他来到征稽所。所里只有一间办公室里有人。老裴哀求办事人员少罚些钱,办事人员冷冷地说:“只要所长发话,别说少缴,不缴都可以!”

  为了把费收上来,一些地方的征稽、农机等部门的人员采用“围、截、堵、撵”的办法,真是让老百姓吃尽了苦头。

  平陆县部官乡农民周某,提起征稽人员,浑身不住地打颤。

  十多天前:他和妻子开着家里的那辆旧三轮车下地干活。突然,一辆面包车从他们身边猛超过去,急刹车停在前面。他猝不及防,刹不住车,三轮车碰到面包车的后灯上。“为要回值不了几个钱的车,我男人地里活也不干了,整整跑了10天,求爷爷、告奶奶,熬煎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人都瘦了一圈,最后托关系掏了200元,人家才把车放出来。”周某的妻子气愤地说。

  “开票了吗?”笔者问。“开啥票,能把车要回来就不错了,咱还敢要票?”周某指着停在院里的三轮车,伤心地说:“这烂车,害得我啥也干不成,以后,我种庄稼再费劲,也不用它了!”

蹦蹦车趴窝小平车上阵

  在永济市三义村,一听说了解蹦蹦车的收费情况,巷里的村民立刻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诉说开了。

  许多村民说,他们村十家就有九家买蹦蹦车,由于收费人员在路上挡得厉害,蹦蹦车平时根本没法出来。这些天,在黄河滩包地的农民变着法和收费“大盖帽”们捉起了“迷藏”,早上天不亮就得走,晚上天大黑才敢回。

  在平陆县阳朝村,由于吃水困难,村里人三天两头就要外出拉水,每次开车出去,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被收费人员发现。一次,村干部陈某的蹦蹦车在家门口刚发动,就被收费人员开走了。一位姓崔的老头唉声叹气地说:“我们家里白白放着蹦蹦车,拉水、磨面都不敢用,只好用起了平板车,你说这叫什么事?!明知用蹦蹦车省劲,拉得多,干活快,可就是不敢用。再不解决这问题,种庄稼的劳动工具要倒退30年!”

 

全年收入不够缴费

  农民们对蹦蹦车已由当初买车时的欢喜,变成了无奈和怨恨。

  笔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蹦蹦车养路费收费标准是按1998年省政府52号令执行的,按吨位征收,0.3吨——0.5吨全年855元;0.5吨—1吨全年1710元;1吨一1.5吨全年2565元。运城市农机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一辆蹦蹦车上牌、办照、年审得200多元。不算交警、运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收费,一辆普通蹦蹦车,一年至少得缴2000元。

  在平陆县阳朝村,农民算了一笔明细账。这个村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靠桃树,每年除去地里的各种投入,人均纯收入也就是800元左右。若一个三口之家,全年地里纯收入不过2000多元。而养一辆蹦蹦车,上牌、办证、缴养路费等全套办下来,2000元也不够。也就是说,农民辛苦一年,缴齐蹦蹦车的各种税费,落到自己手里就没几个钱了,甚至收入还不够缴这些税费。

  大部分农民都表示,一辆蹦蹦车一年一二百元的费用,他们都交得起,也愿意交。万荣县西苏冯村一张姓农民说,一辆车一年缴费在200元以内,他们都愿缴,毕竟缴了种庄稼方便。但他们那里今年养路费不但没降下来,反而涨了,联办也要五六百元。平陆县阳朝村村民近3年一直联办缴费,前两年每辆车一年缴150元,有车户基本上都缴了;去年涨到210元;今年一下子涨到550元,他们就不愿交了。

  临猗县政协委员薛守勤这几年一直关注着蹦蹦车收费问题,他说:“随着蹦蹦车在农村的普及,加在农民头上最大的负担并不是农业税,而是养蹦蹦车需缴纳的各种各样的费用。谁敢算一下当前一户农民的农业税是多少,而买一辆车种庄稼缴齐费又是多少?”他一针见血地说:“收费标准太高,农民缴不起,就不缴,跑‘黑车’。有关部门费收不上来就想尽一切办法,查、堵、撵。这不但激化了农民和征费人员的矛盾,而且影响了农村稳定,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干农活全靠蹦蹦车

  据农机部门统计,运城市目前有蹦蹦车12万辆,办手续的不足3万辆。而业内人士估计,全市农村蹦蹦车在30万辆以上。

  从笔者调查情况看,凡家中有青壮年劳力的农户,基本都有蹦蹦车。拥有蹦蹦车的农户已占到了农村总户数的80%左右。这么多的蹦蹦车主要干些什么活呢?打打药、拉拉粪、做做农活,这就是绝大多数农户购买蹦蹦车的主要用途。而专门从事经营运输的蹦蹦车,每村不过三五辆,占不到1/10。

  数据显示,目前真正缴了费和有手续的蹦蹦车不足1/10,这就是专门跑运输的那部分蹦蹦车;剩下的90%以上的蹦蹦车是农民用于生产、生活的。将当作基本生产、生活工具的蹦蹦车与跑运输的蹦蹦车一起纳入管理,交同样高的费用,农民当然不乐意了。从肩挑背扛,到如今的蹦蹦车,劳动强度大大降低,效率成倍提高,这是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然而,采访中,我们看到一辆辆蹦蹦车,因不合理的收费和管理而闲置,深感遗憾。

 

征稽所:里外不是人

  在与交通部门的同志谈起农用蹦蹦车收费时,他们深有同感地说,目前养路费收费标准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蹦蹦车来说,确实有些偏高。但蹦蹦车收取的养路费,主要用于县、乡道路养护,上面有严格的规定,地方无权变更。纯粹用于农田作业的蹦蹦车可以减免养路费,但减免车辆养路费的权力在省局。如确需减免,需要逐车登记,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减免。

  运城市农村30万辆蹦蹦车,绝大多数属于农民农田作业和生活用车,如果一辆一辆逐级上报减免养路费,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所以,近几年来,全市的蹦蹦车基本没有办理过减免养路费的。

  采访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违规查车和乱收费的现象。3月16日一大早,在永济市孟盟桥西公路上,五六个无权上路查车的农机人员“守株待兔”,拦截过往蹦蹦车。当天中午,永济市开张镇一农民给笔者看了有关部门给他蹦蹦车开的“单子”,收费180元,开的是“山西省运城市其它服务发票”,项目栏里填着“租货劳务费”。

  缴纳养路费,解决道路养护费用不足无可厚非;加强管理让蹦蹦车上牌办照,也属必要。然而,管理决不仅仅是收费。

  令农民朋友欣喜的是,为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已决定从今年开始免收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农用三轮车、农用拖拉机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有关部门也应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多替农民着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山西省政府承诺为民办十件实事 涉农问题成重点
  一年一度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是三晋民众心头一桩大事。今年是山西省“十五”计划目标和结构调整明显见效的关键之年,在2月12日上午举行的山西省人大十届二次会议上,山西省代省长张宝顺代表山西省政府向山西民众承诺兑现十件实事。

  这十件实事涵盖农民、农业、教育、卫生、社会救助、城镇居民就业、环境保护等方面,引起出席大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山西省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包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扶贫攻坚力度,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帮助缓解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社会救助制度,新增城镇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以及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张宝顺指出:坚持执政为民,努力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今年,山西省人民政府要为民众切实办好十件实事,这是山西省政府向三晋民众的庄严承诺,一定说到做到,坚决兑现,一定把实事办实办好。(记者:张恩)(来源:中新网)

山西省三部门联合公布农民三项收费标准
  山西省财政厅、物价局、农业局日前联合发文,公布了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和农民进城务工收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以提高涉农收费的政策透明度。(详细内容)
山西省农民减负有新规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农业厅联合公布了关于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进城务工等有关问题的收费新标准,进一步帮助农民减负。

  过去,农民建房收费的项目较多,如规划管理费、土地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施工管理费等多达十几项,收费金额一般每户都在2000以上;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繁多,标准不一,农民工子女异地求学多要交纳500~1000元不等的借读费;而农民工进城务工还需交纳就业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等诸多证件的工本费,向人才市场等中介机构交纳求职登记费,甚至还要向就业单位交纳培训费或押金等多种费用。这些名目繁多的收费,不但给农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极大地打击了农民的各种劳动积极性。(详细内容)

山西实施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们盼望已久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始在山西实施,此举让全省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这是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的。

  这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是: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及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农民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销售额不到200元的,不缴纳增值税。(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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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苏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