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 山西的地形复杂,既有山地、高原,又有丘陵、盆地。境内除中南部的几个盆地和谷地地形较低以外,海拔大都在1,000米以上,与其东部的华北大平原相比,呈现强烈的隆起形势。整个地形表现为东北高、西南低、高低起伏异常显著。最高的五台山之北台(叶斗峰)海拔3.058米,最低的在垣曲县西阳河入黄河处,海拔仅180米,高低相差2,800多米。山西地形,纵观全貌,中部为一雁行排列的断陷盆地,自北而南有:大同盆地、忻定盆地、临汾盆地、运城盆地等;东西两侧为隆起的山地:东有恒山、五台山、系舟山、太行山、太岳山和中条山,西有洪涛山、管涔山、芦芽山、云中山和吕梁山及普西黄土高原,山西山地多,平川少,其中,土石山区面积约5.59万平方公里,各种丘陵面积约6.98万平方公里,平原面积约3.09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到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5.7%、44.6%和19.7%左右。全省地面物质组成以黄土广泛覆盖为特征。全省约有85%以上的土地为黄土和次生黄土所覆盖,为黄土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黄土系第四纪堆积物,具有质地疏松、多孔隙易溶蚀、垂直节理发育的特点,加之历史上长期乱垦滥伐,植被遭到破坏,水士流失十分严重。据1984年测算,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约10.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8.9%,其中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6.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3%。余为海河流域。由于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了相当多的地区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系统恶性循环,给农业生产带来困难。全省的人均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但分布不均匀。土地总面积为15.66万平方公里,1985年,全省人均土地面积9.27亩,相对来说,山西的土地资源是比较丰富的。这就为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全省人均土地分布并不均匀,晋南平川、汾河谷地、上党盆地等地区,土地肥沃,交通方便,生产发达,人口稠密,人均占有土地5亩左右;而东西山区,特别是晋西北山区人烟稀少,人均土地一般在20-30亩左右。苛岚人均土地最多,达40亩以上。同时,土地的水、热、肥等因素组合和土地生产能力,在地域间也有很大差别。一般说来,晋南盆地和晋西黄土丘陵区土地资源丰富,而水资源缺乏;晋东南山区水资源充沛,而土地资源相对缺乏(主要指耕地);晋西北土地广阔,而水和热量资源较差;广大山区、丘陵区,沟壑纵横,地形高差大,气温较低,水、土、热配合普遍不好。土、水、热条件在时空上的不够协调,这就严重地影响了土地生产潜力的充分发挥。
山西除中南部盆地外,土地的质量一般都很差。耕地普遍缺磷少氮。全省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以上的,仅占耕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其余大部分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不足1%,黄土丘陵区大部分耕地有机质含量在0.5%以下。瘠薄坡耕地、干旱地等低产田占总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土地的生产力水平很低,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下水平。此外,由于山西农垦历史悠久,土地开垦率高,可垦荒地很少,仅在雁北、忻州、晋中盆地,约有400万亩盐碱地,黄河、汾河沿岸约有100万亩沙荒地可以开垦改良为农田。按成垦系数0.6计算,即只有300万亩土地可以开垦为耕地。
耕 地 全省农业用地约8,700万亩,除去田坎、地埂、田间小路等辅助用地外,净耕地约7,5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1.93%,人均占有耕地2.86亩,农业人均占有耕地3.57亩。在耕地分布方面,大约有四分之三的面积分布在山区和丘陵区,四分之一的面积分布在盆地和河谷的山间平地。水浇地面积约为1,70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2.67%;旱地5,80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7.33%。坡耕地约为3185.36万亩,占旱地面积的54.92%,占总耕地面积的42.47%;梯田为894.94万亩,占旱地的15.43%,占总耕地面积的11.93%;平川地约为625.82万亩,占旱地的10.79%,占总耕地的8.34%。
林地全省林地面积约为4,600万亩,占全省士地总面积的19.58%,其中有林地面积2,241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8.72%;疏林地为574万亩,占林地面积的12.48%;灌木林地1,607万亩,占林地的34.93%;其它林地总面积为178万亩,占林地的3.87%。山西天然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管涔山、关帝山、太岳山、中条山、五台山、吕梁山、太行山、黑茶山等八大林区,占全省天然林地面积80%以上,其它地区则分布稀少,少林甚至无林,全省的森林覆盖率为13.8%。
牧草地 全省牧草地面积约为3,000万亩(指草地单块面积在300亩以上,且亩产草量又在250公斤以上的),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2.77%。其中天然牧草地的面积为2,949万亩,占草地面积的98.30%;人工草地和人工改良草地51万亩,占草地面积的1.7%。山西的牧草地主要分布在东西两侧的中高山、低山、丘陵及河流的两岸。牧草覆盖率约为12.7%。但由于季节的不平衡性十分突出,产草量和牧草营养价值均较高的不多,远不能满足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园地 山西园地约有160万亩,仅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68%,且主要分布在中部地区的几大盆地及其边缘。上述农、林、牧及园地四项用地共为16,460万亩。
居民及工矿用地全省乡镇居民点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约76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24%。除广大农村居民用地较分散外,城镇及工矿用地大部分集中在平川地区。
交通用地 全省交通用地约36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53%。主要为铁路干线、支线、专用线,以及公路干线、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及民用机场等所占用。
水域 山西水域主要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等,水域面积约为61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6%。目前,全省水库已发展到840余座,塘坝池泊数以万计,共发展养殖面积近20万亩。
未利用土地 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极难利用的土地,面积5,300万亩,按农业区划分,将田坎、地埂等也划入未利用地,则全省未利用地面积为6,50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7.67%。其中除去1,800万亩为难利用地外,其余大部分为荒山荒地,经改造治理可用于造林种草,发展林牧业或其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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