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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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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编制省人民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组织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 (二)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收集、交流各地、各部门法制工作信息,编印《政府法制工作简报》;
(三)组织全省政府法制干部的业务培训,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交流,承办本省政府规章向国务院报送备案工作,编辑出版本省地方法规规章汇编正式文本;
(四)负责机关各处之间的业务协调和政务工作的组织、督办; (五)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接待等工作和人事、组织、工资、福利、奖惩及财务、行政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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